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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根据相关补助政策规定,经本人及监护人申请,乡镇(社区)审核,下列人员符合生活特殊困难机构补助条件,现进行公示,时间为5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向 梨安村  残联书面或电话反映。

监督电话:____________

名单如下:

企业名称 法人姓名 经营地址 经营范围 企业类型 补助情况
息烽县残联 黄训翔 息烽县南大街 金融业 国有企业 5000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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