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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根据相关补助政策规定,经本人及监护人申请,乡镇(社区)审核,下列人员符合残疾人创业就业机构补助发放条件,现进行公示,时间为5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向 白云区  残联书面或电话反映。

公示时间:从2019年7月1日  至  2019年7月6日止。

单位名称 法人 单位地址 残疾职工数 残疾人购买职工人数 申报补助类别
贵州金磨科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彭斌 白云区建安路19号 11 11 示范基地
贵阳海纳百川创业有限公司 汪圣林 白云南路(白金大道桥下) 13 10 集中稳定就业基地补助

监督人:____________

监督电话:____________

白云区  县(市、区)

2019年7月1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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