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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贵安社会救助政策小课堂丨最低生活保障篇
文章来源:贵阳市残联教就部       作者:市残联教就部       发布日期:202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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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贵安社会救助政策小课堂

最低生活保障篇

一、申请条件

持有我市户籍或在我市居住1年以上且持有我市居住证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市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二、如何申请

申请低保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持有当地户籍或居住证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也可通过微信的“扫一扫”功能,扫描下方二维码后, 进入“民政社会救助”界面(首次使用可能需授权),点击下方的“低收入人口认定申请”,即可为自己或他人提交救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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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提交后,可在“我的申请进度”中查看提交申请的办理情况。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人代为提出申请。委托申请的,应当办理相应委托手续。


三、提供材料

低保申请书及家庭基本情况申报表、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申请人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社会保障卡(黔贵人服务一卡通)复印件等材料。


四、认定流程

申请(群众自主申请或主动发现协助申请)→乡镇(街道)受理申请→乡镇(街道)牵头开展入户调查→乡镇(街道)初审→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县级民政部门或已获授权的乡镇(街道)审核确认→发放低保金→长期公示。


五、低保标准

低保金采取补差方式执行。2025年4月1日起,贵阳贵安低保标准为851元/月。


咨询电话

  • 贵阳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0851—84124579

  • 南明区民政局:0851—85827324

  • 云岩区民政局:0851—86870117

  • 花溪区民政局:0851—83858880

  • 乌当区民政局:0851—86841646

  • 白云区民政局:0851—84282208

  • 观山湖区民政局:0851—84399751

  • 清镇市民政局:0851—82522253

  • 修文县民政局:0851—88105902

  • 息烽县民政局:0851—87727063

  • 开阳县民政局:0851—87250951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来源:贵阳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