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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已开始,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由残联代缴
文章来源:贵阳市残联教就部       作者:教就部       发布日期:202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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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医保局 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 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的通知》内容,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为2024年9月23日至2025年2月28日,按400元/人·年标准缴费,自2025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特殊困难人员按规定享受政府全额或定额资助同时,《通知》规定,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计生“两户”及计生特殊家庭成员、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脱贫人口以及低保边缘家庭人口中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重度残疾人享受全年动态参保资助政策,按规定享受政府全额或定额资助,并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重度残疾人参保资助政策主要是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贵安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内容执行:持有贵阳贵安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一、二级)个人缴费部分由残联负责资助,所需资金按行政区域进行配套。因此,重度残疾人参加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时无需个人缴费,由残联按400元/人标准进行全额资助。对享有多重特殊困难人员身份的,按就高且不重复享受资助的原则确定征缴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