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法》以来,观山湖区残联会同区检察院,联合市政、住建、交通、城管等多家部门,积极推动观山湖区内公共场所和市政主干道的无障碍改造和完善工作,全面促进观山湖区“四城”(产业之城、活力之城、宜居之城、幸福之城)建设。
2024年4月,在接到贵阳北站停车场残疾人无障碍停车位被占用,导致北站停车场再无无障碍停车位反映后,观山湖区残联会同区检察院,以下达检察建议的方式,联合交通、高铁服务中心、城市运营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部门,对北站无障碍停车位问题进行了实地勘察和整改。
2024年5月9日,由检察院牵头,召开了区残联、交通、高铁服务中心、城市运营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残疾人体验者、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的整改情况听证会,整改结果得到了与会人员的高度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