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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春天的故事”贵州省残联成立30周年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春天的故事”贵州省残联成立30周年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残联办公室       作者:贵阳市       发布日期:2018-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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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残联,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残联,各直属单位: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贵州省残联成立30周年,还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从1988年成立贵州省残联以来,贵州省残疾人事业走过30载,党和政府更加重视残疾人事业,扶残助残蔚然成风,残疾人参与社会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30年来,残疾人为了幸福的生活砥砺奋进,残疾人工作者为了事业的发展呕心沥血。为记载30年发展历程,省残联面向全省开展“春天的故事”贵州省残联成立30周年主题征文活动。现将征文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春天的故事。
    二、征文时间
    2018年11月28日至2018年12月31日截止。
    三、征文内容
    作品应具有“春天的故事”主题内涵,讲述改革开放40年来,残疾人朋友沐浴改革春风筑梦追梦、自立自强的故事;反映残联创建30年来,不断完善残疾人创业就业、精准康复、权益保障、文化体育等扶持政策的历程;分享随着时代变迁,残疾人生产生活发生巨大改变,而引发的心路历程和人生感悟等。
    四、作品要求
    1、征文范围为发生在贵州省内的题材。
    2、作品应贴近社会生活、生动反映残疾人用辛勤劳动创造美好生活的历程。作品可以是生活中的一个故事、事业上的一点收获、周围人的一个帮助、心灵上的一次感悟等,从中展现残疾人奋力拼搏、梦想成真的感人故事。
    3、作品必须客观真实,且系作者原创,杜绝虚假捏造。
    4、作品体裁不限,字数不超过3000字,并附100字以内的作者简介、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等。
    五、征集对象
    全省关心、关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以及社会各界热心人士。
  六、评选表彰
  1、本次征文将聘请专家担任评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作品思想性和艺术性进行评选。
    2、征文活动设特别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和优秀奖若干名。
    3、评选出的优秀征文,将分期在《贵州残联》、省残联官网、省残联微信公众号上刊登,并向有关媒体推荐发表。
    七、相关要求
    1.各级残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好本次征文活动,组织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积极参与征文活动。
    2.作品应是没有在任何媒体、网络上公开发表过的原创作品。稿件须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电子邮箱及联系电话等。
    3.此次征文活动,各地区报送的作品数应不少于10篇。请各市(州)残联、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及仁怀市、威宁县残联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将本地区征文稿件汇总后,以电子版形式一并上报省残联宣文部。个人参赛作品可单独发到征文邮箱,稿件请注明参赛字样。
    4.征文电子邮箱: 1695633568@qq.com。


2018年11月27日

(联系人:谢春 ,联系电话:0851-8685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