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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
贵阳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日期:2018-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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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阳市2017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贵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参公单位)拟公开遴选参公人员1名,特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数量

贵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科员)职位1个,从事办公室文秘、文书档案工作。

二、公开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1.本市区(市、县)机关及乡镇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2.贵阳高新区、经开区、综保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3.省、市级机关设在本市各区(市、县)的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中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中央、国家机关干部在市(地、州、盟)直属机关工作过,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20171231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时间计算截止到20171114日)。

5.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或提任现职不满1年的(时间计算截止到20171114日)。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7.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的(时间计算截止到20171114日)。

82014年以来新招录的乡镇公务员(含选调生)。

9.曾进入遴选试用环节,且因个人原因放弃未满3年的(时间计算截止到201711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