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进一步拓展残疾人就业渠道,激励用人单位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根据贵州省财政厅 省地方税务局 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贵州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黔财非税〔2016〕57号)文件的规定和精神,现将审核的2022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情况予以公示(名单排名不分先后),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31日。
全国按比例就业情况残疾人联网认证审核(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10月31日,上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需要按时在“贵州省政务服务网”搜索“全国残疾人把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进行申报年审,审核确认已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未在规定时限申报年审的用人单位,均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如需招聘残疾人用工,请联系贵阳市残疾人就业服务部,联系电话:0851—85520224。
附:2023年贵阳贵安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情况表
贵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