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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区人大常委会调研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
文章来源:残联办公室       作者:李豪杰       发布日期:2021-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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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花溪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赵福兰带领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对花溪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区残工委相关单位人员陪同调研。

调研组先后走访了贵阳市花溪区特殊教育学校清溪街道南溪苑社区,花溪区特殊教育学校进行参观了校园环境、观看教师送教上门的短片。清溪街道南溪苑社区,对集美观与实用为一体的生活阳台、残疾人家庭基本情况、助老扶老助残“免费午餐”等工作进行了走访调研,对社区餐厅菜色、座次等提出了改进要求。走访结束后,就花溪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相关要求对残疾人社会保障、康复服务、教育就业等工作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了区政府和区残工委部分成员单位的工作汇报。 

座谈会上,区残联理事长金洪峰就近年来开展残疾人工作情况作了汇报。汇报中指出,近年来,在区委的领导下,在省、市残联的指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区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围绕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目标,全面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着力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水平,不断增强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赵福兰同志充分肯定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有力有效,各种保障服务措施落实到位,广大残疾人的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同时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学会换位思考。多站在残疾群众及家人的角度开展工作二是要加大政策宣传。花溪区持证残疾人相对较少,要继续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做到家喻户晓,确保残疾证应办尽办三是要保障就业水平。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借助社会力量把残疾人就业作为份内职责,积极主动作为;四是要改善无障碍环境。强化功能配套,加大无障碍设施改造和建设,有效改善残疾人生活环境和出行条件